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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客攜肉鬆餅入境 遭罰20萬元

(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6日電)一名中國大陸籍的旅客今天搭機來台時,因攜帶0.6公斤的肉鬆餅與水果遭查獲,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,裁罰新台幣20萬元。

關務署台北關表示,一名大陸籍沈姓旅客上午11時50分搭乘中國東方航空班機,從寧波入境桃園國際機場時,因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,直接從9號綠線(免申報)檯通關。

旅客經海關執勤關員攔查後,被發現手提行李內裝有橘子、蘋果、肉鬆餅0.6公斤,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,移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開立裁處書,處以20萬元罰鍰。

海關表示,昨天也有旅客攜帶豬肉餅、豬肉腸、鴨肉而遭裁處20萬元罰鍰。

防檢局表示,從18日提高裁罰額度後到25日止,違規攜帶肉品入境已裁罰54件,其中罰鍰20萬元有13件,呼籲旅客不要攜帶任何形式的肉品或肉類製品入境。

台北關指出,為了防範疫情擴散,避免旅客受罰,已加強在機場各區域宣導,同時在旅客申報櫃檯前,利用廣播方式提醒旅客。旅客若不清楚自己所攜帶的物品是否屬於違規項目,可以經由7號「應申報櫃檯」,詢問海關人員是否可以攜帶入境,以避免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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