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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霸凌!全教會籲立法予家長有薪假到校溝通

央廣 更新日期:2011/02/16 17:07 陳士廉

教育部今天(16日)在台灣國中小學校同步舉辦「反霸凌」宣示活動。對此,全國教師會也呼籲,政府除了宣示「反霸凌」的決心外,也應該務實檢討問題根源,結合專業的輔導人士,甚至立法給予家長2天有薪假,到校多做溝通,以儘速解決校園霸凌問題。

 

日前台灣校園霸凌事件頻傳,引起社會各界重視,教育部成為箭靶,甚至一度傳出要求部長吳清基下台的聲浪。教育部協調各縣市教育局處和學校建置反霸凌通報系統,並設置全國性的「反霸凌專線」,風波才逐漸平息。

 

16日上午8時整,教育部在全國中小學校朝會時間舉辦「推動友善校園反霸凌活動」,以「080(零霸凌)」的諧音,宣示「校園零霸凌」的決心。

 

對此,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除了肯定教育部,也呼籲要更務實地檢討霸凌的根源並解決。劉欽旭表示,解決霸凌問題應該從「法令」跟「支持系統」兩方面規劃,除了要在法律明訂一般家長每年可以有2天「有薪假」,到校跟老師交換意見外,學校的輔導系統也必須法制化,彌補現行法規的不足。劉欽旭說:『(原音)簡單來講,就是訓導主任可以做哪些事、老師可以做哪些事,用法律明訂家長該負哪些責任;譬如說需要瞭解家長的狀況,但是他可能因為工作啊,或者是他的身心特性,他就不來(學校),這就很難,必須要有一些強制的作為。』

另外,立法院在今年(2011年)初已修正國民教育法,規定學校「應聘請專任人員」;劉欽旭也建議,無論是「心理諮商人員」或「學校社工」,都應該避免「1年1聘」的短期形式,才可以讓學生的輔導工作有效而且長期持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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